總統表示,中華民國雖然在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但仍極力遵守國際社會規範,並陸續將聯合國的公約國內法化。政府已在去年頒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並將遵照其中規定,於2017年提出國家報告。總統:『(原音)我們也跟其他簽署國一樣,遵循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35條的規定,我們將在2年後,就是2017年提出國家報告,以後每4年提出定期報告,並且辦理相關審查,讓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能邁向新的境界。』
不過,總統認為政府仍有許多死角或盲點要注意,例如復康巴士的數量、以及各種設施對身心障礙人士的友善程度,在這些部分都應持續努力。
衛福部則表示,這次研討會邀請不少國內、外學者專家和民間團體代表與會,進行經驗分享與交流,希望讓各界更進一步認識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並將身心障礙者權益深化於各項施政與服務中,建構一個真正無障礙的社會環境。
總統也提到,加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他上任後,已經將包括保障婦女、兒童、反貪腐等6個聯合國國際公約國內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