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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應訊如釋重負?段宜康:她連當律師都沒資格!

NOWnews/ 2015.12.17 00:00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為了軍宅案,國民黨總統副候選人王如玄16日下午以告訴人身分應訊,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有如釋重負的感覺?王如玄坦承,「對我來說當然是」。

因為軍宅風波,王如玄日前委由律師對頻爆料的綠委段宜康提告,王如玄16日下午以告訴人身分應訊,她說,她是收到告訴人的傳票,所以來到地檢署來應訊,「就我對於段委員的提出告訴的相關的事證等理由,來跟檢察官做一個充分的說明跟報告」。媒體關注,她是否有主動說明?王如玄說,「有,這個我是一個守法的人,所以到了地檢署來,所有相關的事情,應該做說明的,應該做報告的,我都全部的在這次的流程裡面一起處理」。

她也說,其實有關眷村改建宅造成社會的紛紛擾擾,她已經做了道歉,也把所有的投資獲利全部都如數捐出,希望這個事情可以告個段落,「那事實的部分其實有一些流傳,或者有一些發言,對我來講不盡公平,譬如會提到我是不是走後門,是不是違法,是不是利用權勢,那這些其實都是一些不實的陳述,那我也希望能夠利用法院這一次的整個訴訟過程裡面做一個釐清,還我清白」。

談到自己的心情,王如玄說,對她來說,其實有一些細節的部分,如果在法院檢察官這個地方可以做一個釐清,然後也可以經過法律程序的一個過程,她認為對於社會上面事實的釐清會是有幫助的。

媒體追問,有如釋重負的感覺嗎?王如玄坦承,「對我來說當然是」,因為其實從她宣佈要參選副總統擔任候選人以來,社會各界有一些不同的批評跟指教,「其實能夠虛心受教,然後能夠改善,我都願意來做,那的確有一些東西對我個人,對我的家人其實都造成了一些傷害,譬如說會認為我們是不是利用權勢,然後是不是走後門,是不是違法等等,到目前為止其實我都還看到報章雜誌,或者還有一些類似這些說法,那這些真的是不盡公平,所以也希望能夠司法還我清白」。

不過,段宜康則續咬王如玄,他說,「為了讓她告我更有意義,現在再指控如下;證明別說選副總統,她連當律師都沒資格!」

段指出,王如玄為謝惠珍和周先生買賣契約,收費用當見證。執行業務後,居然轉身付錢給謝惠珍,「受讓」這個不動產的權利。這種行徑,不但明確違反了「律師倫理規範」第36條:「律師不得就其所經辦案件之標的獲取財產利益。」更違反了「律師法」第34條:「律師不得受讓當事人間係爭之權利。」

段宜康說,不但如此,王如玄後來經由發言人,公布了周先生和謝惠珍、謝惠珍和朱先生的買賣契約。違反了「律師倫理規範」第33條:「律師對於受任事件內容應嚴守秘密,非經告知委任人並得其同意,不得洩漏。」

他也質疑,王如玄律師公布契約書,經過相關當事人同意了嗎?「律師公會別只會當觀眾,你們的律師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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