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12/162.公司名稱:錩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10月資金貸與資訊金額誤植,更正如下:錩新科技(越南)股份有限公司對Phu Hung Securities Corporation之資金貸與,資金貸與總限額金額更正前為NTD368,524仟元更正後為NTD363,524仟元。8.因應措施:資料補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