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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然國際:補充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16 00:00
一、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19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1,960,000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04年11月3日證櫃審字第104003037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旭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2.C805990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3.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4.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5.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6.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7.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8.F401010國際貿易業。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雲林縣斗六市科工一路5號。(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定章程之日期:訂立於民國74年10月21日,民國104年12月1日第16次修訂。(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額定資本額為500,000,000元整,分為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320,000,000元整,分為3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19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15%計479,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計2,717,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度規定,暨本公司103年12月2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由原有股東全部放棄認購並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有股東按照原股份比例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3.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2元溢價發行,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102,272,000元。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九) 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51,96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35,196,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十二)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斗六分行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營業部3.存儲專戶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南汐止分行(十三)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1. 詢價圈購期間:104年12月9日至104年12月14日2. 公開申購期間:104年12月10日至104年12月14日(十四)繳款期間:1. 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4年12月16日至104年12月17日2. 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4年12月15日3. 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4年12月17日4. 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4年12月18日5. 現金增資基準日期:104年12月18日(十五)主辦承銷商: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六)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十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十八)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三、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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