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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退輔會新增服務對象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2015.12.16 00:00
為了提升國軍招募誘因及留營成效,立法院今天(16日)三讀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針對退除役官兵的輔導安置及權益事項,退輔會得依照服役年資、功勳、參加戰役等情形,實施「分類分級」的退輔措施。退輔會在法案說明中指出,將會把服役4年以上、未達10年的青壯退除役官兵納為服務對象,且根據服役年資等條件,分別從就學、就業、就醫、就養等面向提供「分類分級」的退輔照顧措施。

參與修法的國民黨立委陳鎮湘表示,軍人與其他職業的差異性很大,如果只是跟其他行業採取齊頭式平等,就很難招募人才,他認為,新法通過後,有助於增加國軍攬才誘因。

陳鎮湘:『(原音)這對於我們國軍未來服務4年到10年之間,這些退役的官兵能夠有所保障,尤其是在分類分級方面發揮很大功能,我想對未來國軍招募有一定的影響力。今天我們知道徵兵是義務,募兵是職業選擇,如果沒有誘因是很難將這職業做為未來終身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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