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民國104年8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新台幣32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4年11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304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項公告如下:1.公司名稱: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總金額新台幣3億2仟萬元整,每張票面金額新台幣10萬元整,共計3,200張。3.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為0%。4.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發行期限三年。除債券持有人將所持債券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行使賣回權,及本公司提前收回者外,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每年營運活動所產生之資金項下支應。本公司債因未設立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式。6.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以現金作價,吸收合併崴瑪公司100%股權。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無。8.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債券面額為新台幣10萬元,依面額發行。9.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700,000,000元整,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為34,131,100股,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341,311,000元整。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依民國104年9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餘額為新台幣489,558仟元。11.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12.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13.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分行;台北市博愛路十七號一樓。14.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15.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16.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17.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18.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所載之發行及轉換辦法。19.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20.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21.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構規定之其他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