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再生水條例過關 臨海工業區3年實現

中央商情網/ 2015.12.14 00:00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015年12月14日電)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三讀通過。經濟部表示,將投入新台幣150多億元,興建豐原等6處再生水示範廠;高雄市鳳山溪最快年底前招商,預定107年可供應再生水讓臨海工業區使用。

全球氣候變遷趨勢正朝向極端天氣發展,台灣今年上半年更面臨67年來最大乾旱。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賦予廢污水及放流水回收利用的明確法律框架,未來台灣水資源利用除水庫水、川流水、地下水、伏流水、海淡水外,將再加入再生水,預定2031年再生水使用達到每日132萬噸目標。

水利署表示,全球目前再生水商機高達6000億美元,且每年以5%速度成長。條例立法後,台灣本島配合污廢水廠的處理量,預估120年可開發再生水達每日132萬噸,占公共供水系統供水量約10%,可帶動再生水系統建設及營運等周邊關聯產業。

水利署說,政府近期計畫在105至110年優先推動鳳山溪、福田、永康、臨海、安平、豐原等6處再生水示範廠興建,預計投入建設經費新台幣150多億元。其中高雄市鳳山溪再生水廠預計於年底前公告招商,預定107年初期產水規模為每日2.5萬噸、108年全期產水規模為每日4.5萬噸,供應臨海工業區使用。

同時,再生水的低導電度軟水供應工業使用,水質比自來水好,用水廠商可省去降低硬度、導電度處理成本。

目前工業用水主要來自自來水源,用水成本包含自來水費平均每度約11元,但如需增加軟水程序降低硬度還要再花5元處理費,如果廠商還需要更高品質用水,自行設置UF+RO淨水者,處理費約13元。也就是說,依不同用水水質,用水成本實際為11至29元。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