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寶林茶室 地震 清明連假

谷開來劉志軍雙雙減刑 死緩改無期

中央社/ 2015.12.14 00:00
(中央社台北14日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中共重慶市委前書記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及中國大陸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雙雙獲得服刑監獄提出減刑建議,由死緩減為無期徒刑。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網站今天公布的12月11日刑事裁定書顯示,谷開來減刑案已審理終結。

但對外徵求意見、期限為11月20日的建議減刑公示,大陸最高法院網站今天才同步貼出。

上述文書顯示,谷開來服刑的燕城監獄2014年9月25日提出減刑建議書,大陸司法部監獄局2015年10月30日審核,報送北京高院審理。北京高院2015年11月12日立案,11月16日至11月20日公示,並組成合議庭審理。

經北京高院審理查明,谷開來在死刑緩期2年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將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變。

另外,大陸最高法院網站發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罪犯劉志軍減刑案件的公示」顯示,劉志軍服刑的秦城監獄2015年10月26日也以劉志軍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等理由,建議將他的刑期減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變。

建議書提出劉志軍表現較好的事項包括:能夠主動認罪服法,自覺接受教育改造,正確認識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深刻剖析犯罪根源,積極發揮自身社會價值,撰寫的警示價值文章「我對所犯罪行的反思與剖析」被監獄評為二等獎。

建議書又指出,劉志軍能夠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集體活動,按時完成思想匯報,不斷提高思想認識;能夠力所能及地參加勞動改造,認真完成勞動任務,按規定做好室內外衛生保潔工作。

劉志軍還因服刑改造表現較好,於2014年度獲監獄勞動改造積極分子獎勵。

劉志軍的減刑建議公示日期為2015年11月16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

劉志軍在2013年7月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2013年9月11日交付秦城監獄執行勞改,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起刑日期為2013年8月27日,至2015年8月26日,劉志軍死緩執行期限已滿。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