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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孕婦死亡最高領200萬救濟金

中央商情網/ 2015.12.11 00:00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1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明訂衛福部應設生產事故救濟基金,由政府編列預算及菸捐支應,三讀後將比照現行試辦計畫,孕婦死亡救濟金最高可領新台幣200萬元。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王宗曦表示,生產事故救濟條例通過後,未來救濟金的發放仍比照現行試辦計畫,孕產婦死亡最高200萬元;胎兒、新生兒死亡最高30萬元;另孕產婦或新生兒極重度障礙每人最高150萬元、重度障礙每人最高130萬元、中度障礙每人110萬元。

為鼓勵生產,降低少子化及因生產產生的醫療糾紛等問題,衛福部在2012年推出「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當發生生產事故時,馬上就能獲得救濟金,截至去年底共有174件案件獲得補助,產科的糾紛案件也下降70%,試辦3年成效良好。

為了讓生產事故救濟金有穩定的財源,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明訂衛福部為辦理生產事故救濟,應設生產事故救濟基金,救濟金的來源從原先的醫療發展基金,改為由政府每年編列預算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支應,根據過往試辦計畫的經驗,每年經費約需新台幣1億多元。

另外,原先試辦計畫將未滿36週早產所致胎兒死亡排除在救濟的範圍之外,而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則將排除救濟的條件放寬至未滿33週,王宗曦說,希望可以幫助更多遭遇生產事故的家庭。

而為降低醫療糾紛消弭爭議,條例也明訂醫院必須設置生產事故關懷小組,向發生生產事故的產婦及家屬提供關懷服務,先行消弭爭議,促使後續調解程序平和進行,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辦理關懷人員的訓練講習。10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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