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檢表示,陳俊良虛設屏東市新世紀婦女服務協會等5個協會,利用當時是縣議員的林亞(艸純)有補助款建議權,詐領政府補助款,總共詐領253次,所詐領的補助款共計高達959萬7000元。
屏檢指出,陳俊良所申請的這5個協會,會址設自己家中,不但沒有實際運作,也沒有召開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自民國95年到102年間,或由陳俊良填寫林亞(艸純)姓名,或由林亞(艸純)出面交換取得其他議員的建議款額度後,由陳俊良向黃姓廠商取得不實發票向屏東縣政府申請補助款。
全案偵查終結,陳俊良與林亞(艸純)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而黃姓廠商則以違反商業會計法一併提起公訴,在押的陳俊良今天一併移審。
屏檢指出,林亞(艸純)和陳俊良所詐領近千萬元的政府補助款,購買高爾夫球具、馬桶座、冷氣、淨水器與電腦,這些設備全置放家中供私人及家人使用,還拿來繳信用卡費、保險費及私人活動花費。
屏檢並以林亞(艸純)及陳俊良犯後不承認犯行,同時也沒有繳回不法財物,且共同湮滅證據、串供之虞,建請法官從重量刑。10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