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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未通過先編經費 中市產業基金遭議會全部刪除

NOWnews/ 2015.12.10 00:00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105年編列台中市產業發展基金4千萬元預算,然而基金成立的法源依據「臺中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卻還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多位議員今(10)日在議會質詢中,紛紛發言批評市府意圖規避議會監督,偷渡預算,因此建議大會將4千萬元預算全數刪除。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財經委員會聯席審查,國民黨籍李中議員指出,「臺中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目前在議會法規委員會審議中,連一讀都還未通過,本會期已經確定不可能通過,但是市府經發局卻已經編列4千萬元預算補助。李中表示,一個沒有法源依據就成立的基金,市府竟然還列預算,根本就是藐視議會。

劉士州,張瀞分,楊正中,黃馨慧等議員也表示,沒有法源依據就成立的基金,如果議會不察,就讓其通過預算,這是在規避議會監督,同時也是陷議員於不義。因此紛紛主張將預算全數刪除。

民進黨籍蔡雅玲,何敏誠等議員則認為,市府要拚經濟,如果沒有資源做後盾,要如何替台中創造更好的環境,但是也必須有法源作為成立的依據,因此建議台中市產業發展基金4千萬元預算先行通過,但附帶意見是必須法源通過後,使得動支。

經發局長呂曜志在答詢時指出,產業發展基金是依照「臺中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第九條規定設立,主要目的是促進本市產業發展及辦理補助、貼補、信用貸款保證、招商、投資及其他與產業發展相關業務。如果基金預算未能順利通過,將會影響台中市未來招商投資的進度,因此希望議會能夠給予通過預算,法源部分會儘快完成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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