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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有價證券超過限額 京城銀遭金管會開罰100萬

NOWnews/ 2015.12.10 00:00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金管會10日表示,由於京城銀行投資有價證券違反銀行法第74條之1規定,因此,對京城銀行核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金管會說明,京城銀行去(103)年11月至今年5月間投資在無評等或非法定投資等級有價證券總餘額,超過法定上限的淨值10%,違反銀行法第74條之1規定。

因此,金管會依銀行法第130條第4款規定,對京城銀行核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由於投資債券得宜,京城銀行自金融海嘯後,獲利逐年攀升表現亮眼,全年每股稅後盈餘甚至比有些金控還高,根據京城銀行所公告自結今年11月稅後盈餘約1.92億元,累計前11月35.47億元,每股稅後盈餘為2.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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