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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傷病替代役役男 就醫掛號將免費

NOWnews/ 2015.12.10 00:00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內政部10日通過「替代役役男保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補助替代役役男因公傷病就醫的掛號費,及因公傷病役男退(停)役後比照現役役男辦理醫療補助,使替代役役男享有更多的醫療權益保障。本修正草案將於今年12月底前發布。

內政部表示,本次修正「替代役役男保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主要是考量常備兵於全台軍醫院就診時不用自行負擔掛號費及部分負擔醫療費用,為平衡替代役役男與服義務役役男的權益,故增列補助替代役役男冒險犯難、執行勤務發生意外或猝發疾病、保衛公共安全或救護公共災害、因公差遇險或罹病等因公傷病就醫的掛號費,以及補助其退役或停役返鄉後,屬全民健康保險法醫療保險不給付範圍,經主管機關認定必需進行醫療項目的醫療費用。

內政部預估,將有2千多位因公傷病的替代役役男受到實質的助益,加上役政署長期有安排替代役役男定期到宅提供生活協助服務,也讓家庭主要照顧者有喘息的機會,政府對不幸因公造成受傷或殘病者,一直有做後續的照護。

另外,為保障因公傷亡替代役役男遺族權益,內政部也通過修正「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除增列「鰥婿」為領受撫卹金的遺族外,並明確規定役男遺族領受的要件,像是「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者」役男遺族須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無謀生能力;而「無人扶養者」役男遺族須不能維持生活,又無謀生能力,經鄉(鎮、市、區)公所證明,以符合撫卹公平正義。

內政部指出,本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今年12月底前發布,預期對執行公務或災害投入防救的因公傷病役男,於服役期間及退役後能獲得更多醫療補助,藉以更周延對役男的醫療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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