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考量常備兵在全台軍醫院就診時不用自行負擔掛號費及部分負擔醫療費用,為了使替代役役男與服義務役役男的權益衡平,因此增列補助替代役役男冒險犯難、執行勤務發生意外或猝發疾病、保衛公共安全或救護公共災害、因公差遇險或罹病等因公傷病就醫的掛號費,以及補助替代役男退役或停役後,屬全民健康保險法醫療保險不給付範圍,經主管機關認定必需進行醫療項目的醫療費用。
內政部表示,這項措施預估將有2000多位因公傷病的替代役役男受到實質助益。
另外,為了保障因公傷亡替代役役男遺族權益,內政部也通過修正「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除增列「鰥婿」為領受撫卹金的遺族外,並明確規定役男遺族領受的要件,像是「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者」役男遺族須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無謀生能力;而「無人扶養者」役男遺族須不能維持生活,又無謀生能力,經鄉(鎮、市、區)公所證明,以符合撫卹公平正義。
內政部指出,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今年12月底前發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