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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股上市註冊制改革草案 通過

中央社/ 2015.12.09 00:00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9日電)中國大陸國務院今天通過有關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的改革草案,在決定施行之日起2年內,針對擬在上海及深圳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開發行股票,實行註冊制度。

中國政府網報導,股票註冊制待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後,有關部門將制定相關規則,公開徵求意見後實施。

「股票發行註冊制」又稱申報制,是指新股發行時,依法將完整的公開資料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關僅對申請文件作形式審查,不對證券本身和證券發行行為作價值判斷。

發行者在申報後一定時間內,若沒有被打回票,就可發行證券。註冊制的市場化最高,因為是由市場而非管理者,決定什麼樣的公司可上市。

證券時報網報導,註冊制比現行大陸股市對新股發行的核准制度,上市時間更短,3個月左右即可完成註冊,股票定價也能更反映市場對新股的需求關係。

報導也分析,註冊制下新股發行的供給將大幅增加,有助市場回歸價值投資;借殼上市或炒作會得到改善;大陸股市中小板和創業板高溢價格局有望打破,市場估值逐步回歸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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