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國民黨引法條籲速辯論 蔡英文:法律解釋怪怪的

NOWnews/ 2015.12.08 00:00
記者蘇嘉維/台北報導

總統大選辯論仍未有結果,立法院國民黨團引用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表示「經二組以上候選人同意,個人或團體得舉辦全國性無線電視辯論會,電視台應予受理」,呼籲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別再迴避辯論。蔡英文對此回應指出,「法律解釋怪怪的」,同時再度表示應由三立電視先舉辦辯論。

蔡英文解釋,法律的原意應該是說不限它有公共性,當一般電台沒有人要主辦,或者候選人希望由無線電台來主辦的時候,無線電台必須有義務來主辦。

立委李貴敏上午在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時表示,電視辯論是最能讓全民了解政黨政治政策的方式。她強調,絕對不能用技術性杯葛,違反現行法令規定,不在無線電視台辯論,只要在有線電視辯論。

蔡英文表示,這個法律的解釋是有點扭曲原來法律的原意,最重要還是各組候選人若能夠同意,應該就由適當的電視台或者媒體主辦。她指出,八月時幾乎所有總統大選的候選人都同意由三立電視來主辦,這個時候國民黨因為換了候選人之後就有不一樣的想法,民進黨覺得遺憾。

蔡英文認為,辯論一事不宜再拖,既然大家都同意三立電視舉辦,就趕快進行下一個階段,也就是說辯論的模式跟辯論的具體的安排,大家趕快來商量。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