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寄送電子菸油,海巡緝獲杜絕危害

中央社/
10 年前
違法寄送電子菸油,海巡緝獲杜絕危害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1208 16:17:23)海巡署南部地區巡防局第五海岸巡防總隊高雄商港安檢所,於7日上午在高雄港17號高金碼頭之國內線散裝貨輪(大○號)卸貨貨櫃,發現同一貨物板有乙批標示不明的包裹,執檢人員因研判有異,隨即進行拆箱檢查,經拆檢後查獲目前國內仍列為管制之「電子菸補充液(或稱電子菸油)」,目前衛福部未核准電子菸產品上市,依藥事法視為偽禁藥品。

網路盛傳吸食電子菸可幫助戒斷菸癮,並且為迎合時下年輕人講求時髦,還調配出許多不同口味的電子菸油,第五海岸巡防總隊於上(11)月份即查獲有少量電子菸油以包裹方式寄送,鑑此,透過情資蒐報發現,目前市面上所流通之電子菸油,大多數皆採用國際包裹或快遞寄送方式取得,且研判近期仍會有不法份子採用此方式私運入境,故第五海岸巡防總隊在執檢人員發現包裹有異時,立即會同高雄港務警察總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鹽埕分局及鼓山分局等單位實施拆箱檢查,並查獲「電子菸補充液(或稱電子菸油)」,隨即查扣該批物品,經初步清點後,總數合計732瓶(市價約新台幣30萬元),其中不乏以「冰凍芒果」、「芬達」及「養樂多」等口味名稱吸引顧客。由於該批電子菸油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初步檢視包裝外觀,均標示含有尼古丁成份,因此根據藥事法規定,由第五海岸巡防總隊囤放查扣,並持續追查貨品流向。

第五海岸巡防總隊呼籲:電子菸與一般菸品不同,其中,含尼古丁的電子菸被視為是偽禁藥品,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均不得製造及輸入,違者處十年以下徒刑,販賣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資料,超過八成電子菸含有尼古丁,更在電子菸補充液中驗出甲醛和乙醛等化學物質,長期使用恐危害人體健康,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海巡署基於維護國人健康,加強查緝杜絕電子菸危害。

南部地區巡防局表示: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為職責所在,而為民服務工作亦是本局工作重點之ㄧ,若民眾有需要協助的地方,請撥打海巡『118』服務專線,海巡署將竭誠為您提供所需之服務,另為推動廉政效能,執行反貪、防貪、肅貪工作,若有發現貪瀆情事,請撥海巡署廉政專線02-22399241檢舉,海巡人員將立刻為您服務。

訊息來源:海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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