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7年的台南市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安順廠戴奧辛污染國家賠償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經濟部及中石化須賠償原告311人共新台幣1億6817萬元,全案可上訴。
經濟部官員表示,國營會先前已有委託律師代理訴訟,將盡快與委任律師研究後續法律作為。
至於是否考慮上訴,官員表示,由於還沒有看到判決書,還沒辦法馬上判斷,要看判決書內容,並請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如果還不是最後定讞,既然大家採取法律行動,那就走到底也說不定」。
纏訟7年的台南市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安順廠戴奧辛污染國家賠償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經濟部及中石化須賠償原告311人共新台幣1億6817萬元,全案可上訴。
經濟部官員表示,國營會先前已有委託律師代理訴訟,將盡快與委任律師研究後續法律作為。
至於是否考慮上訴,官員表示,由於還沒有看到判決書,還沒辦法馬上判斷,要看判決書內容,並請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如果還不是最後定讞,既然大家採取法律行動,那就走到底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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