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東芝不當會計處理問題,證券交易等監視委員會今天指出,東芝的前社長在2008年金融海嘯時,急著讓大幅滑落的業績恢復,在當期利益至上考量下,強烈要求達成預算,東芝因此粉飾帳面。
監視委員會今天建議金融廳向東芝做出行政處分,並繳納73億7350萬日圓(約新台幣18億元)的課徵金。
監視委員會認為,有關東芝2011年起2年份的有價證券報告,相當於違反金融商品交易法的不實記載。不當會計處理因為是公司內部各部門各自進行,所以沒人掌握整體情況,但前社長有意識到部分粉飾帳面的情況,這幾人今後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成為問題焦點。
今年2月,監視委員會調查後發現東芝做了不當會計處理,東芝在9月修正財報,7年之間的決算包括稅前利益在內,總計灌水了2248億日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