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頂新案的彰化地檢署,從塑化劑、大統長基混油等案,打擊民生犯罪及保護國土小組屢破大案,榮獲今年度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
不過,頂新案一審無罪,外界質疑檢方是否過快偵結,導致蒐證不足。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今天出席銓敘部的「104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記者會」。
他受訪指出,彰化地檢署這幾年努力偵辦食安領域案件,從塑化劑、富味鄉、大統混油案,這些案件都在1個月偵結,「一個案件最後能不能定罪,不在於偵辦時間長短,而是相關事證有無蒐集齊備」,說服法院作出判決。
黃智勇說,這些案件之所以在1個月內提起公訴,是因為承辦檢察官可以把相關事證蒐集完整,據以提出公訴,法院也很快判決確定,讓被告到監執行,「頂新這個案子也不例外」,因為國內相關證據都已蒐集非常完備,且被告在押,不可能一直把被告押著不提起公訴,反而會引起「押人取供的爭議」。
他說,這就是彰化地檢署對頂新案蒐集證據完備後,提起公訴的原因;前幾個案件應該都沒有被質疑偵辦過快、蒐證不夠齊全,「這次也是一樣的做法處理案件」,但到一審後,個別法官不願意接納意見,判決無罪。
黃智勇透露,宣判時大家守著直播,聽到無罪,辦公室譁然,大家心情受挫,他為此失眠,但隔天大家立刻振作,研究如何補強論點。
黃智勇指出,大家已看到判決書,地檢署也在積極撰寫上訴書,預計這週會提起上訴,最慢下週一、12月14日法定上訴期間屆滿前,一定會提起上訴,希望能說服二審法官,改判被告等人有罪。
銓敘部長張哲琛說,遴選過程,絕大多數委員都非常肯定彰化地檢署的事蹟,頂新案只是其中之一,還有很多具體重大案子,如塑化劑案、富味鄉案、電鍍廢水排放案等重大案件。
他說,遴選委員會肯定彰檢精神,如果沒有鍥而不捨的追蹤,怎麼可能揭發這些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