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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塑科技:澄清104年12月6日聯合晚報等媒體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07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2/072.公司名稱:弘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6.報導內容:節錄應澄清之報導內容:第4季營收預期維持5億元高檔,法人將2015年EPS 13.98元上調至15.26元,年增28%。2016年台積電龍潭廠inFO封裝第2季試產,弘塑上半年淡季不淡,預估2016EPS 17.08元、年增12%。7.發生緣由:104年12月6日媒體報導引述法人資料。8.因應措施:上述節錄報導內容,本公司澄清說明如下:(1)關於客戶出貨時程與下單數量,屬客戶機密,本公司並未對外揭露。(2)法人預估2015年、2016年EPS、營收與營運高點,其資訊純屬其估計,非為本公司揭露之資料,且本公司並未編製財測。(3)本篇報導內容屬法人與媒體之估計,資料來源非本公司。(4)其他說明:除本公司主動發布(含新聞稿)或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訊息外,其餘媒體之報導、轉載、臆測、或法人之評估,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相關法令及 櫃買中心來函辦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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