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2/042.公司名稱: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自105年2月3日起,結束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8.因應措施:本公司正洽詢新的股務代理機構,擇期再另行 公告新的股務代理機構。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