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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安大略省與台灣互承認駕照

中央社/ 2015.12.07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6日專電)中華民國與加拿大安大略省自12月1日起,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免試相互承認對方所核發的駕駛執照。

這是駐多倫多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安省交通主管機關,經過一年多來積極交涉後達成的協議。

安大略省(Ontario)是加拿大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的省份,為加國政治經濟中心,中華民國旅居加國僑民及前來加國度假打工青年大都集中在安大略省,相互承認駕駛執照,除可為台灣前來加國求學、工作或定居的國人提供交通與生活上的便利,亦將進一步促進雙方互訪交流。

凡持有台灣核發正式有效的B類小型車、C類大貨車、D類大客車或E類聯結車的其中一種駕駛執照滿兩年以上,並已取得加國安大略省居留證明,得向安省申請免試換發「G級」的普通駕駛執照。

同樣地凡持有加拿大安大略省核發正式有效的G級、A類(聯結車)、B類(超過24人校車)、C類(大客車)、D類(大貨車)、E類(24人以下校車)及F類(24人以下客車)的駕駛執照滿兩年以上,並已取得在台灣居留證1年以上者,得於入境翌日起1年內免試換發台灣B類小型車的普通駕駛執照。

符合上述條件者,得分別向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或各地監理單位及加拿大「安省服務中心」(Service Ontario)或安省各地「駕駛測驗中心」(DriveTest Centre)提出申請,由兩機構相互合作,負責審核及鑑定駕駛執照的效力與真偽。

至於申請換發駕駛執照應遵守的程序及時間等相關規定,申請人可直接向這些機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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