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聯成:補充說明104/2/5公告泰州聯成塑膠與泰州聯成塑料合併之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04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4/12/4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泰州聯成塑膠工業有限公司消滅公司:泰州聯成塑料製品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泰州聯成塑膠工業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同為Constant Holdings Ltd 100%持有之子公司對股東權益無影響7.併購目的:活化資金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資金靈活運用,降低管理成本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依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經會計師簽證最近期財務報表合併前各方股東淨資產的公允價值計算11.預定完成日程:2016年3月1日(得視合併作業時程、相關法令程序或主管機關要求等因素協商變更合併基準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不適用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存續公司:泰州聯成塑膠工業有限公司;產銷PVC消滅公司:泰州聯成塑料製品有限公司;經營塑料加工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不適用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