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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富少撞死人 登報警告記者小心寫

中央社/ 2015.12.04 00:00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4日專電)印尼日前發生1輛藍寶堅尼跑車疑似飆車撞死無辜路人的車禍。肇事者以在醫院治療為由,拖延警方的拘押,並透過律師在媒體登文,警告記者不要亂報導。

泗水(Surabaya)警察局發言人莉莉(Lily Djafar)日前表示,經過初步勘查結果顯示,車禍起因於藍寶堅尼跑車與法拉利跑車在市區上相互追逐,失控撞上路邊販賣豆漿的攤販,造成前往購買豆漿的1名51歲民眾庫斯萬托(Kuswanto)當場被撞死,另外2人受重傷。

肇事的藍寶堅尼跑車車頭幾乎全毀,駕駛者為24歲的維揚(Wiyang Lautner),他僅受皮肉傷。維揚供稱,這輛藍寶堅尼跑車登記在他父母名下,是父母買給他的禮物。

泗水警方原本打算拘押維揚,但維揚以仍在醫院接受治療為由,拖延警方的拘押。

維揚的律師阿摩茲(Amoz Taka)近日更在泗水當地若家報紙買下廣告版面,刊登警告啟事。

維揚透過律師在登報啟事中提醒平面、電子媒體以及網路社群媒體,不要在缺乏論證情形下,就對這起車禍發表負面評論;否則,維揚將會採取法律行動。

登報啟事中提到,維揚根本沒有在街頭飆車,純粹是因為路面狀況不好,才導致車子打滑失控。維揚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

對此,印尼東爪哇記者協會成員阿克馬德(AkhmadMunir)譴責律師的做法,認為這是打壓新聞自由,呼籲同業繼續秉持專業報導這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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