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指出,黃姓女子主張,在今年6月間,透過Yahoo購物平台買了新台幣1萬8000元的衣服,後來接獲詐騙集團成員打電話告知付款操作錯誤須重新付款,導致被騙數千元;她認為是Yahoo內部將她個資交付詐騙集團,因此控告鄒開蓮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時也報警控告詐騙集團。
檢方偵辦期間,鄒女未出庭,委託公司法務及律師出庭,主張黃女個人資料非Yahoo洩漏,每天面臨駭客攻擊未遭擊破,且公司網路安全是獲經濟部認證。
檢方檢視黃女購物流程,發現可能洩漏個資的管道很多,包含貨運、付款銀行等,沒證據顯示是Yahoo洩漏個資,之間也沒有因果關係,全案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