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昨天在1份長達34頁的決議中表示,柏吾不符合憲法規定總統候選人需在菲國住滿10年的規定,因此取消柏吾的參選證書。
決議稱,柏吾是從2006年7月才開始成為菲國居民,較憲法的10年規定短少2個月。
律師艾藍帕洛(Estrella Elamparo)於10月16日向選委會提出請願,要求取消柏吾的參選資格。
決議指出,柏吾在參選証書上填寫已定居菲國10年又11個月,有意「誤導」選民或「隱藏」事實。
此外,選委會也認為,柏吾身為生父母不詳的孤兒,並不符憲法中總統候選人需為「天生菲人」的條件。
柏吾發表聲明對選委會的裁決感到失望,但稱「這不是程序的終點」,她的發言人表示,將會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由於形象清新,柏吾在過去幾個月的總統大選全國民調中,始終保持領先地位。
如果柏吾未能在上訴中翻盤,則實力較強的總統候選人將剩下現任副總統畢乃(Jejomar Binay)、執政自由黨提名的羅哈斯、納卯市長杜特蒂(Rodrigo Duterte),以及參議員桑蒂雅各(Miriam Santi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