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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流感季即將到來 自即日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對象!

大成報/ 2015.12.01 00:00
【本報訊】為減少今(104)年秋冬流感疫情可能的衝擊,疾病管制署宣布,自即日(12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增加「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及「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二類,並將視疫情狀況隨時調整擴大適用期間。疾管署表示,目前已配置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包括瑞樂沙及克流感約26萬人份至全國3千多家合約醫療機構,未來將視疫情需要調整配置量。民眾符合以下條件,均可依規定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1)符合「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2)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3)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4)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或具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5)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5)、(6)經各區管制中心防疫醫師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7)符合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者、(8)新型A型流感極可能/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9)動物流感發生場所撲殺清場工作人員、(10)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11)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  

國內流感疫情近期呈緩升趨勢,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上週共新增4例流感併發重症確定病例及1例經審查與流感相關死亡病例,本流感季自7月1日以來,截至11月30日累計149名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其中26名死亡。上週門急診類流感就診病例百分比分別為1.1%、8.4%(去年同期為1.0%、8.0%),較前一週略升,門診就診人次為52,378。第45週社區流感病毒陽性率11.1%,另流感病毒抗原分析顯示,檢出病毒株型別均與本流感季疫苗株吻合,目前未檢出任何抗藥性病毒株。  

疾管署呼籲,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平時應養成勤洗手、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出現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危險徵兆,應戴口罩儘速就醫及早治療,依醫囑服用藥物,並於家中休養。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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