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12/012.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基於本公司目前營運狀況考量,股東會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撤銷股票公開發行。(2)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