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1/292.公司名稱:信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無6.報導內容:無7.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第3季關係人銷貨自結申報數37,321千元,與會計師查核數22,969千元,差異數為14,352千元,為會計師科目重分類,與審計損益無關。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