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立院三讀 大眾運輸全面無障礙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2015.12.01 00:00
立法院今天(1日)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規範運輸業者須全面提供無障礙服務,如果限期內沒有改善,得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緩。

有鑑於國內無障礙設施遲遲無法全面普及,立法院在1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進一步強化身心障礙者在交通權益、就業權益、保健醫療、支持服務等面向的保障。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楊玉欣表示,我國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沒有要求運輸業者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造成政府推動大眾運輸全面無障礙化的進度緩慢,新法通過後,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將成為業者的當然義務,未來包含鐵路、公路、捷運、空運、水運等都必須提供無障礙服務。楊玉欣說:『(原音)修法後,所有大眾交通運輸必須一律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如果有確實做不到的,才以替代改善方案做輔助。這修法可以期待台灣有天可以成為全面交通無障礙國家,為國際觀光跟超高齡社會奠定最基礎的無障礙規範。』

除交通運輸外,新法也明令新建公共建築物及活動場所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的設施、設備,如果不合規定,不得核發建照。

另一方面,新法也要求縣市政府相關單位應提供「同步聽打」服務,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表示,這有助於聽障或言語障礙者的社會參與。江啟臣說:『(原音)還有一批人是因為年紀老化,聽力衰退或因為意外事故導致聽力喪失,因為過去沒有學過手語,縱使主辦單位提供手語翻譯但也很難理解,對其而言,確實有必要提供同步聽打服務,透過字幕,讓聽障族群了解公共資訊。』

新法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建立培訓聽打服務員制度,並在明年向全國各縣市辦理輔導課程。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