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30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4/12/21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325號10樓)4.召集事由:第二次臨時股東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12/0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12/2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