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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法三讀 須有親子停車位及親子廁所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2015.11.27 00:00
立法院今天(27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明定公共場所須有一定比例的親子廁所以及親子專屬停車位,以打造友善的育兒環境。

由於國內公共廁所缺乏親子共用設計,孕婦及親子停車位也不夠普遍,為了營造友善親子環境,立法院27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明令政府機關、交通轉乘站、捷運、機場、百貨公司等公共場所應普設親子廁所及親子停車位。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新加坡在2013年就有公共場所要設置友善親子設施的規範,並且由政府提供經費補助,十分值得我國借鏡。而台灣目前列管的親子廁所僅126間,完全不合實際需求;另一方面,國內的親子車位數量也是付之闕如,因此才會主張修法改善環境。

王育敏表示,新法通過後,就有更多的親子廁所可供使用,保障親子停車位也能便利家長抱小孩上下車,進一步減輕家長外出壓力。王育敏說:『(原音)這可以解決現行看到一些爸爸帶小女生不知道上哪裡的廁所的困境,另外這次修法很重要的是,如果設有公共停車場要保留2%汽車停車位,作為孕婦及親子的停車位,如果停車位是少於50個的,至少要保留一個孕婦及親子停車位,我們要讓爸爸媽媽帶小朋友出門時候有更便利的環境。』

王育敏說,兒少法的三讀就是要打造更友善的親子活動空間,呼籲社會各界共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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