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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地價稅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為止,逾期未繳納,將加徵滯納金

中央社/ 2015.11.25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1125 10:20:34)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11月份地價稅開徵,陸續有民眾未收到地價稅單而前來補單。如目前尚未收到稅單之納稅義務人,請撥電話至本分局或前往本分局補發地價稅單,繳納期限將於104年11月30日截止。

逾繳納期限(104年11月30日)仍未繳納,將每逾2天按滯納數額加徵1%之滯納金,最高加徵15%。另逾期尚未繳納之地價稅單,因須加徵滯納金,故4大便利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將無法提供代收稅款服務,須請民眾赴金融機構繳納。

如有任何關於地價稅之繳稅或課稅疑義煩請撥打

(1)總局08-7748826

(2)潮州分局08-7882477

(3)東港分局08-8354780 (4)恆春分局 08-8895255

將有同仁為您解惑!!!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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