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凱米颱風 拜登 幼兒園性侵

中市府三年1800多件官司 議員質疑如何拚市政

NOWnews/ 2015.11.24 00:00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

民進黨市議員江肇國今(24)日在總質詢時指出,台中市政府過去三年牽涉的官司案件高達1801件,平均一年就有6百多件訴訟,江肇國質疑,如果市府上下忙著打官司,如何用心拚市政?市長林佳龍表示,各局處應勇於任事,負起責任,該和解就和解,如果不敢決定的就送給市長決定。

江肇國今日在議會質詢時,拿出市府提供的數據表示,2013年~2015年台中市政府與人民興訟的案件共1801件,其中交通局有840件是最會打官司的局處,另外,法制局因處理各局處的國賠案件以328件居次,第三名則是建設局173件,而其他超過50件以上的局處還有都發局、勞工局和環保局。江肇國說,如果政府各局處都在忙著打官司,那誰來拚市政呢?

江肇國指出,如果1件案子以5萬元的訴訟費計算,3年就需要9千萬,如果案子需要上訴,則花費可能再增加。市政府拿人民納稅錢來和人民打官司,大家會同意嗎?江肇國也說,許多單純案件或許不需要請律師,但這些案件就必須由基層公務員自己準備開庭資料及卷宗,勢必影響機關的人力及工作效能。

江肇國說人民與市府的在訴訟前,還有受理申訴、提出訴願、申請調解或仲裁等程序,這些程序比起訴訟來說,時間及金錢成本都較低,但是因為部分公務員怕事,不敢做決定的心態作祟,往往捨棄這些程序直接訴求官司。況且告訴人是台中市政府,訴訟費用由公帑支出,訴訟結果照辦就好,當然是非告不可。

江肇國認為,市府應該由研考會或法制局追蹤各局處興訟的情形,並以降低政府訴訟案件為努力目標。期許政府要與民興利,不要與民興訟。而且,市府不論打輸或打贏,其實都傷了形象。

市長林佳龍在答詢時表示,市府過去訴訟案件有八成敗訴,他會要求研考會館可,也會請各局處勇於任事,負起責任,該和解就和解,如果不敢決定的就送給市長決定。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