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可使重大訊息有廣泛且公平的傳遞機會,機制規範上市公司預計在交易時間內(下午5時前)公開或召開董事會決議特定重大事項時,或上市公司發現重大影響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之媒體報導,但無法在發現當日完整說明者,應申請暫停交易。
若上市公司無法在發現當日說明且也未申請暫停交易者,證交所必要時可主動暫停該公司有價證券之交易,待相關訊息公開並充分揭露後才恢復交易。
暫停交易期間以1個營業日為原則,訊息公開後次一營業日恢復交易,是以目前並無盤中暫停及恢復交易機制;而有關暫停(恢復)交易之訊息與名單,將公布在證交所基本市況報導網站或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