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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生回家 當年僅攜1千日圓離台

中央商情網/ 2015.11.22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2015年11月22日電)電影「灣生回家」引起廣大迴響。翻開國家檔案,很少人知道「灣生」遭遣回日本時,每人只能攜帶1件行李、1000日圓。回家的「灣生」為這釐不清的歷史淵源留下見證。

適逢台灣光復70週年,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舉辦「1025臺灣光復檔案展」。其中,展覽主題「政權交替」展出日僑遣送與留用、日俘遣返、國籍恢復與回復台籍姓名、海外台籍軍民返台相關史料檔案。

日據時期積極開採資源,為舒緩日本國內人口過剩、糧食不足的困境,並提高人口在台比率,日本政府將部分日本人移往台灣開墾,這群移居海外的日本人在台灣生下後代,即為「灣生」。

「灣生」隨父母在台落地生根,早已認定台灣是他們的家鄉。然而,第2次世界大戰的結局卻改變他們的命運。

民國34年8月日本投降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遣返日人勢在必行。「灣生」被視為「日僑」,待遇上有別「日俘」。日僑遣送由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辦理,「日俘」遣返則由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統籌。

35年2月15日,行政長官公署公布「台灣省日僑遣送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日僑遣送與留用標準,並設立日僑管理委員會,在各縣市設立日僑輸送管理站,重要地點也設管理分站,分工展開作業。

35年4月16日,行政長官公署執行首批日僑遣送作業,各地日僑攜帶行李前往指定車站,但經鐵路輸運至碼頭後,須接受各項檢查。當時規定,每人僅能攜帶1件行李,內部只裝日常用品、隨身衣物,及2至3天糧食;除日圓1000元,多餘財物不能攜帶上船,凡經查獲,立刻沒收。

之後,分批被遣送的日僑設法變賣私有財產,將財物先行匯送出國,引起政府警戒,立刻命令各地郵局加強檢驗、查禁。

第2次世界大戰期間,台灣遭美軍轟炸,重要建設付之一炬。到光復初期,台灣產業待復原,部分日僑因獨具特殊專長而被留用,以協助復原工作。

留用日僑獲頒日籍人員聘用書、身分證作為憑證,享有生活津貼。然而也有許多非留用日僑為規避遣送而逃逸、藏匿各地,軍警單位對此嚴加查緝。凡被逮捕而無法出示留用聘用書、身分證者,一律視為違法,難以擺脫被強制驅離的命運。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行政長官公署決定將所有日僑全數遣送。當年日僑被迫遣送返日,回到陌生的祖國卻遭歧視,因而特別思念台灣。

歷經60餘年,這些「灣生」早已年邁,依舊心繫台灣,效仿鮭魚精神回台尋訪友人,令人動容,也為這段釐不清的歷史淵源留下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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