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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4年公費留學考試寄發筆試成績單及面試通知書

大成報/ 2015.11.21 00:00
【本報訊】教育部104年公費留學考試筆試成績單於今日寄發,考生可逕行上公費留學考試線上報名網頁(https://www.bicerexam.moe.gov.tw/)查詢成績。

104年公費留學考試面試訂於12月5日(星期六)及6日(星期日)舉行,請符合面試資格者,攜帶國民身分證、面試通知書、本次報名時繳交之外國語文能力證明及學歷證明文件、面試基本資料表(各項文件均須為正本),並依排定之面試日期及時間,至指定地點報到後參加面試,面試缺考者不予錄取。

依104公費留學考試簡章第6點規定,面試應繳表件包括「面試基本資料表」,併同上述文件於面試報到時繳交。表格電子檔請於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站 (www.edu.tw/dice ) ,點選「主題專區」之海外留學/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專區/公費留學考試資訊/簡章、契約及其他相關表格下載使用。

報考「音樂」、「戲劇」、「舞蹈」、「美術」、「電影」、「新媒體藝術」、「藝術教育」及「文創產業」學門者,請依104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規定(第18、19、20頁備註欄),於11月27日(星期五)以前繳交研究計畫書及曾公開發表之作品各一式5份,以郵寄方式(地址:100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丘皓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俾憑面試委員進行審查。

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可於成績通知單寄發之次日起10日內,即於11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填寫「筆試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復表」申請複查成績,並檢附原成績單影本、貼足掛號回函郵資,以通信方式向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如有其他疑問,歡迎洽詢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電話:(02)7736-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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