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看得到用不到 大陸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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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2015年11月21日電)中國大陸有住房公積金制度,但因為只能用於買房,很多人繳了錢卻用不到,目前正修訂的條例將放寬領取條件,未來修房或付房租等都可領取。

中國大陸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最早向新加坡取經,現行條例已經施行了超過十年。許多來城市打工的人,在當地買不起房,返鄉時也無法帶走公積金,往往造成貧者愈貧的情況。

京華時報報導,大陸國務院20日發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規定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房,或是交管理費、沒有房子的人交房租等都可提取公積金。

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也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報導引述,北京大學地產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表示,住房公積金一直有流動性差的問題,這次的修訂將更合理運用這筆資金,有益低收入家庭。

修訂送審稿也擴大了繳存公積金者的範圍,個體戶、非全職工作者及彈性就業者都可以繳存住房公積金。

在政府管理方面,也明定住房公積金可用於購買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等高信用等級的固定收益類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