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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菲簽署漁業協定 歐洲議員歡迎

中央社/ 2015.11.20 00:00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0日電)外交部今天表示,台灣與菲律賓簽署「台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歐洲議會友台小組主席朗根(Werner Langen)表示高度歡迎。

外交部表示,朗根代表歐洲議會友台小組發布歡迎聲明。他表示,自2013年不幸發生「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後,台菲雙方成功展開多次會談,展現雙方以和平方式解決危機的承諾,適反映總統馬英九提出「南海和平倡議」的精神。

朗根說,台菲雙方同意3項重要合作原則,包括「避免使用暴力或不必要之武力」、「建立緊急通報系統」及「建立迅速釋放機制」,將有益雙方人民並有助東亞的穩定與安全。

朗根表示,高度歡迎馬總統持續努力創造東亞地區的和平及穩定。

外交部表示,對於朗根代表歐洲議會友台小組發布上述友好聲明,中華民國政府表示歡迎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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