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臨時會日期:104/11/20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案。(2)通過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通過本公司擬處分平鎮廠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