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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令:轟炸機飛經南沙為合法權利

中央商情網/ 2015.11.19 00:00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2015年11月19日專電)美國太平洋空軍司令羅賓遜表示,美軍B-52轟炸機飛經南沙群島是執行國際公法保障的合法權利,未來只要有命令,就會馬上行動。

美國國防部證實2架B-52轟炸機於8、9兩日,飛經南沙群島,執行「自由飛航」任務;美軍太平洋空軍司令羅賓遜(Lori Robinson)18日向國防記者說明經過。

羅賓遜表示,轟炸機由關島基地起飛執行常態訓練任務,並飛經南沙群島的仁愛礁與美濟礁,其中1架轟炸機進入中方控制的航管範圍時,地面人員發出「飛機已侵犯中方島嶼,即刻改變航道,避免誤判」的警告。

幾分鐘後,中方地面航管再度發出「你正侵犯我方島嶼的安全,即刻改變航道,避免誤判。」

中方控管人員兩度警示後,美軍飛行人員回應「這是美國空軍軍機,目前在國際空域進行合法的軍事行動,這是國際公法賦予的權利。」

飛行人員說,「我是在尊重各國應有的權責下.執行國際公法保障的各項權利。」

B-52飛行人員回應後,中方航管停止溝通,轟炸機繼續依預定航道飛行。

美國逐漸提高南海的態勢,海軍10月底派出驅逐艦拉森號(USS Lassen)駛入中方南海人造島12浬範圍後,空軍也出動轟炸機飛經南沙群島,但未進入12浬空域,五角大廈過去也曾在北京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後,派出B-52,表達美方不接受的訊息。

羅賓遜表示,美中軍方遭遇的對話不僅出現在南海,在許多需要了解對方身分的區域都會發生。

她強調,就如同美軍在全球執行任務一般,太平洋空軍司令部將持續執行飛航國際空域的權利,命令一出,就會馬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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