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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定義改 陸民眾:救人不靠規定

中央社/ 2015.11.19 00:00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19日電)中國大陸武漢市日前修改「見義勇為」的定義及相關獎勵辦法,倡導「見義智為」,新規將在明年實施。有網友說,救人是本能反應,不是規定可以強制的。

中國青年報報導,武漢市人大常委會日前修訂「武漢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其中刪除了「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的說明文字,揚棄「越壯烈越英雄」的想法,提倡更科學和適當的「見義智為」。

條例還對見義勇為者行為的界定、確認和待遇詳細規定。規定指出,見義勇為行為是指在法定職責和義務外,為保護國家利益或他人人身及財產安全,而制止發生違法犯罪的行為。

中國中央電視台節目「新聞1+1」還特別討論了這項條例修改案。節目中說,當英雄不一定要付出血的代價,報警就是有智慧的方式;不顧個人安危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

這項條例修訂引起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救人不救人不是哪個文件可以規定強制的,願意救人的,沒規定也會去,不願意救的,規定再好也沒用。

還有人說,見義勇為的英雄,並不是為了逞英雄主義,他們出手的那一刻是人性本能的反應。不過,也有人肯定這種「選擇聰明方式救人」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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