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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監理站:104年營業車汽燃費自12月1日起開徵

大成報/ 2015.11.17 00:00
【大成報記者張秦華/雲林縣報導】雲林監理站指出,今年冬季營業車汽車燃料使用費於12月1日至31日開徵,繳費通知書已於11月底寄發,請車主利用多元繳費管道按時繳納。

雲林監理站表示,為因應國際油價大幅波動,交通部補助特定弱勢族群措施改採按月檢討價差補貼方式,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的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的營業用汽車,依據減免額度計算原則,10月1日至25日油價平均值低於每公升28.615元,所以今年冬季汽車燃料使用費未達到減免的條件。

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有多元的繳納方式,車主除了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超商繳納或使用網路、電話直接以信用卡、金融卡繳納、亦可事先填妥申請書委託銀行屆繳納期限轉帳,快速方便完成繳費手續。

如尚有關汽車燃料費之相關疑問,可洽詢雲林監理站車輛管理股(05)5335892轉107、108、116或(05)532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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