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1/172.公司名稱:昶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04年度第三季自結營收為4,528千元與會計師核閱報告數29,177千元之差異主係因子公司Thunder Power International Ltd.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經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出具之不動產鑑價報告有增值利益約24,642千元產生。而會計師據此核閱後於104年11月出具104年第三季合併核閱報告,故與本司公告自結數有時間上之差異。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