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保護處長陳咸亨說明,今天預告修正「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後,還要經過研商及公聽會程序。未來將邀集各機關單位包含交通部、教育部和氣象局等單位及各利益團體,召開研商及公聽會,廣納民間意見,新的分級管制辦法,最快明年才可能上路,目前仍以現行辦法為主。
由於辦法草案中明定,當PM2.5濃度達「緊急」級別時,除大眾運輸工具及電動車輛外,不得使用交通工具。引發外界質疑,應限制「自用」交通工具不可上路,其他「公務用」或「營業用」(計程車、娃娃車、物流車輛等)等,應可使用。
環保署表示,歡迎各方提出意見,對於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直接向環保署陳述意見(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