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李進勇強調打擊賄選的決心,除原政府統一的檢舉獎金:正副總統選舉最高獎金1,500萬元、立法委員1,000萬元外,雲林縣政府更加碼2,000萬作為警察同仁的破案獎金;另製作免回郵檢舉賄選專用信封分送家戶,在落實個資保護下,鼓勵鄉親勇於檢舉賄選。
李進勇表示,端正選風、營造乾淨競選環境,是維護我們民主法治根基的最重要一項工作,因此杜絕賄選已是每位選民必須承擔的「公民社會責任」,面對這樣的重要時刻,雲林縣政府已經攜手雲林地檢署、雲林縣調站、雲林縣警察局、政風機構全體動員起來,展開如火如荼的反賄宣導及查賄行動,希望在選前透過反賄選宣導活動並結合強力的查察賄選行動,宣示政府打擊賄選的決心,與民眾一起用行動讓賄選成為歷史。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表示,地檢署已結合各方人力緊鑼密鼓地展開各項反賄選查緝,其中,還特別針對網路賄選、選舉賭盤、選舉黑槍等面向加強監督,希望在各方合作下,讓雲林人選賢與能。
縣長李進勇、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雲林縣調查站副主任馮國建、雲林縣警察局長黃明昭、雲林縣選委會主委許義豐等也同時宣誓在第十四任正副總統及第九屆立法委員選舉期間將執行以下反賄選措施:
1.定期召開檢、警、調防範賄選聯繫會報,以統合力量強力查察賄選行為。
2.結合民政、警政、檢調系統,邀集村里鄰長、農會、水利會代表等,由檢察官擔任講師在各分局轄區舉辦反賄選宣導說明會。
3.由縣長與檢察長製作反賄選宣言於垃圾車巡迴播放,提醒鄉親不買票、不賣票。
4.製作免回郵檢舉賄選專用信封分送家戶,鼓勵鄉親勇於檢舉賄選。
5.重點區域加強情資蒐集並加強部署警車、警力,以提高見警率震懾有意買票者。
6.訂定警察局查察賄選獎懲辦法,對於抓賄有功的員警,應該破格給予獎勵或升遷。
7.除政府的檢舉獎金(檢舉正副總統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1,500萬元、檢舉立法委員候選人賄選者最高獎金1,000萬元),另由本府動用第二預備金2,000萬元,作為警察同仁之查賄獎金。
會中由李縣長與檢、警、調機關首長一同將標有「黑金」、「賄選」、「買票」、「賣票」的黑色氣球戳破,象徵雲林縣政府結合檢警調共同打擊賄選之決心。
會後李縣長並邀請與會檢警調首長與貴賓們一同參觀縣府政風處與地檢署合辦「書繪廉能競賽」學生作品展,並對二單位推動國家幼苗廉能反賄精神的扎根工作表示讚揚與敬佩。(照片/記者張秦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