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0款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04年前三季財務報告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董事會出席人數未達法定人數,故未能於規定期限內通過第三財報。3.因應措施:將儘速召開董事會,待董事會通過後,再補行公告相關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目前營運狀況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