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在10月24日深夜夥同友人,跑到台北市廣慈博愛院內的蔣介石銅像旁,拿童軍繩綑綁銅像的頸部。附近的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員警發現後,上前盤問,林男友人出示證件,但林男則拒絕陳述姓名,不願意配合警方盤查。
警方因此將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他辯稱因為認為當時警察不是依法查察,所以沒有回答義務。但法官認為,林男在警察人員依法調查或查察時,拒絕陳述姓名、住所或居所,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定罰鍰2000元。
林男在10月24日深夜夥同友人,跑到台北市廣慈博愛院內的蔣介石銅像旁,拿童軍繩綑綁銅像的頸部。附近的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員警發現後,上前盤問,林男友人出示證件,但林男則拒絕陳述姓名,不願意配合警方盤查。
警方因此將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他辯稱因為認為當時警察不是依法查察,所以沒有回答義務。但法官認為,林男在警察人員依法調查或查察時,拒絕陳述姓名、住所或居所,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定罰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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