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反賄選宣導講習於水利會大樓開講

大成報/
10 年前
【大成報記者張秦華/彰化縣報導】彰化縣政府為宣導反賄選,於10月28日起至11月24日,在彰化縣26個鄉鎮市陸續辦理12場反賄選宣導講習,邀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及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人員擔任授課講師,13日上午在彰化縣水利會大樓舉辦第九場反賄選宣導活動。

活動由彰化縣副縣長陳善報代表縣長魏明谷出席,一同倡導反賄選活動,魏縣長期許透過反賄選宣導,盼在「檢、警、政風」共同反賄選的主軸下,維護公平、公正、客觀及乾淨的選舉環境,提升選舉品質、維護民主價值。

與會貴賓另有,彰化農田水利會總幹事林永傳、彰化縣警察局副局長陳吉政、員林警分局長蔡鴻謀、縣府政風處副處長劉國政、水利資源處副處長吳文昇、各村里鄰長及地方仕紳等一同與會。

陳副縣長表示,台灣老一輩的人都說「選舉用錢買就有」,但金錢的介入將影響選舉的公平性,因此縣府連續舉辦12場反賄宣導,鼓勵民眾加入檢舉賄選的行列,不論是買票還是賣票都是違法的行為,堅持不買票、不賣票有賴全體民眾的自覺及相互提醒,才能杜絕賄選,端正選風,形塑一個真正民主的社會。

林總幹事表示,一個公平、公正的選舉能夠帶給國家更好的文明,良性競爭和尊重法律的選舉制度更是民主國家所不可或缺的,因此人民的素養將成為關鍵,不受到金錢或財物的誘惑,把手中神聖的一票投給清廉優質的政治人物,才能讓社會更加進步。

賄選為黑金源頭,對於不公不義的賄選行為,需有社會的正向力量,檢舉賄選,人人有責。反賄選宣導講習主為提升民眾之民主素養、喚起民眾之社區意識,宣導正確的法律觀念,宣示政府反賄及查賄之作為與決心,並鼓勵民眾檢舉賄選,以建立廉能政府。買票、賣票都是犯罪行為請彰化鄉親朋友勿以身試法,檢舉賄選,最高可獲得新台幣1500萬元的獎金,全民一起來反賄、拒賄,創造乾淨選風。

13日反賄選宣導講習,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宏瑋及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偵查隊隊長許平海擔任此次反賄選宣導講師,最後3場宣導活動分別於11月17日在田中鎮文化教育園區龍江館、11月19日在北斗國小兒童館、11月24日在二林鎮立圖書館演藝廳等地,邀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及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相關人員進行反賄選宣導,敬邀大家一起加入反賄選行列。